杨得志炮轰南阳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名 (公网网址;教育网网址。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1.思想理论(满分1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2.外国语(满分1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4.联考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化学综合、护理综合、管理学综合、生物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6.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等理学专业,其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7.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医学信息管理等管理学专业,其专业课(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2.考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场。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名单。我校将加强对考生的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一般是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其中专业课必须笔试。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制外,其他类型及学科专业均为三年制。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及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3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4950元/生/学年。除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两年收取外,其他类型及学科专业学费均按三年收取。
1.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A-档及以上的,入学后励35000元。
2.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B+档及B档的,入学后励25000元。
3.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B-档以及本科就读我校任何专业的,入学后励10000元。
4.推免生的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且录取到我校基础医学各专业的,如符合上述任何一档励条件,则在原有励基础上增加励5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3.研究生学业学金,用于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学金,第一年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2000元-10000元/生/年。各等级学业学金的金额与评定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二)考生本人务必对网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本人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学科要求。考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及入学报到时进行,凡是不按照有关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生在网名时,选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前均有方向代码)相对应的导师即为所报考导师。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的报名代码不同,考生在报名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网报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五)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如患有色盲、色弱,或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病未治愈、活性物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及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八)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由于我校可能存在导师上岗人数多于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数的情况,因此可能出现部分导师分配不到招生名额或将部分考生进行报考专业、培养类型的调整。因此,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政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调配。
广西南宁市双拥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栋409办公室), 邮编:530021,电话,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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